() “怎么好意思。”
宁采臣连忙推辞,将一双布鞋塞了回来,林梦道:“你去收账,这荒山野岭的,肯定还要走不少路,穿一只烂鞋子怎么赶路?区区一双布鞋,也值不了几个钱。”
在林梦执意下,宁采臣终于脸红的收下鞋子换在脚上,经过这件事,林梦在这个书生心中的印象,已经变得很不错了。
“你下一步准备前往哪里游学?”
“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我到没有目的,胡乱的行走,看看各地风土人情,不过听你说再往前走两天就是郭北镇,我先到那看看吧,停留几天,再去金陵大城。”
宁采臣立刻高兴道:“既然兄台想到郭北镇,不如我们结伴而行,如何?”
“这……”
林梦装作犹豫着,过了10多秒,终于在宁采臣渴望的眼神中,点了点头道:“也好,这样一路上,两人互相能有个照应。”
先前离开那有黑店的小镇,林梦买了一些用荷叶包着饭团的干粮,他看了看天se,原本yin沉的天空变得晴朗明媚,阳光刺眼,晒在皮肤上更有一种火辣辣的疼痛,于是扔给宁采臣一包干粮。
“现在阳光很毒,我们先躲一躲,你馒头扔了没吃饭,不吃饭就没力气赶路,饭团拿去吃了吧。”
宁采臣又是一番推辞,不过最终还是解开荷叶,抓着米饭饿鬼般大口吞咽,做为一个收账的穷书生,他身上的干粮无非是干馒头,能吃到饭团,已经是奢侈的享受了。
林梦坐在大树下一口一口,慢慢的吃着饭团,因为从打劫强盗身上得到的钱,他身上铜钱、银子都不少,足以吃的上肉食。
小镇中有肉食贩卖,可惜差点吃下人肉心中有了yin影,害怕又买到什么人肉做成的肉食干粮。还好这荷叶包着的饭团,其中夹杂糯米,又甜又濡,还有荷叶淡淡的清香,很是爽口。
将饭团吃完,宁采臣意犹未尽的舔着手指,发现林梦看过去,才慌忙做出一副淡然的表情。
现在时间是下午,这样的天se,是赶路的好时机,宁采臣催促着起身赶路,林梦则是借口额头受伤,需要休息,硬生生将时辰拖到了太阳西沉……
一天后,尘土飞扬的泥路上,林梦一脸扭曲的看着宁采臣,他总算知道这个书生的强大了。
总之这一天,林梦倒霉了无数次,一次过河时,看宁采臣走在桥上歪歪扭扭,连忙过去搀扶,却被他伸手一带掉入水中,要不是关键时刻,一把将书篓甩飞到河对岸,诸葛卧龙注解的珍贵书籍,就要完蛋了!
这可关系到“学士”称号,要是失去书籍,一个珍贵称号,根本没办法再弥补,毕竟诸葛卧龙注解的书只有一套。
让人恼火的是,林梦掉入河中,独木桥上歪歪斜斜,似乎随时都会掉下去的宁采臣,却安全的到了河对面。这还不是最气人的事,路过一处山坡时,宁采臣踩到一处绳套,被吊了起来。
林梦冲上去用虫肢刀锋,一道砍断绳套,刚落下来地面突然崩塌,原来这里是猎人打山上野猪、孢子等猎物设下的陷阱,林梦落到陷阱中,被一个捕兽夹子夹伤了脚,要是普通人,这一下恐怕脚就要废了。
绳索被砍断掉在一旁的宁采臣,堪堪的落在陷阱边,还是什么事都没有……
终于在类似的事,发生5、6次后,林梦忍不住了。
“我们分手吧,这样下去我怀疑我能不能活着走到郭北镇,跟在你身边,恐怕一辈子倒的霉,还没有一天加起来多。”林梦拍拍袖子,拱了下手,“后会有期……不,应该是后会无期。”
林梦的决定看上去是一时气愤,其实心中也有想法,和宁采臣在一起,说不定会影响到这主角自身经历的电影故事流程,造成改变。
想要拉关系,这一天多已经足够了,至于现在离郭北镇还有一天的路程,荒郊野外强盗出没,林梦并不担心宁采臣的安危,这个书生有强大的运气护体,肯定能安全到达。
可自己再这样下去,不知道还要被笨手笨脚的呆书生,坑多少次。
以非常强硬的态度头也不回坚决离开,宁采臣在后面目光满是歉意,看了看怀中一包裹着饭团的荷叶,和脚上的鞋子,想张口喊住这虽然见面只有一天多,但对他帮助不少的好心人,张了几下口都没好意思出声。
和宁采臣分开,林梦的运气总算恢复了,再也没遇到什么让人崩溃的倒霉事件,甚至连强盗都没出现一次,一天后终于见到一处地界石碑,上面写着“郭北镇”三个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