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序章同意了
陈飞雁的话让一圈人全体静默,林夕和金牛转头,彼此对望,接着金牛又看向说话的女学生,“你……说什么?”
“我能不能跟着你们。”陈飞雁一脸认真,大大的眼睛带着严肃,就像七八十年代的入党宣誓一样。
林夕的表情很无辜,看着她,又瞅了瞅荣萱,说道:“为什么有这个想法?我觉得你应该回家,或者想办法到国统区去,你能打仗吗?或者说,你不怕看到死人?”
“别看不起人,我可是用,拿来,”陈飞雁对荣萱说了一句,接着大家就看到荣萱把一支鬼子用的王八盒子递给她,大家看着她得意洋洋的亮了亮手里的武器,“可是用它杀了人的,别小看我。而且荣萱也用过它的,怎么?不相信?”
“相信。”林夕直接说,如果记忆没出错,这把手枪是自己送给荣萱的,鬼子的王八盒子太差劲,完全不能和驳壳枪以及毛瑟手枪相提并论。那时他已经有了驳壳枪,对王八盒子看不上眼,对于用王八盒子送人,林夕觉得它是件不错的武器,特别是使用对象是荣萱这样的女子。
驳壳枪是种介于步枪和手枪之间的武器,和步枪比,它的威力过小;和手枪比,它的体积太大,虽然火力很猛,却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
陈飞雁盯着他,说道:“既然相信,该带上我们吧。”
林夕不给其他人说话的机会,而是问道:“你跟着我们干什么?附近有游击队,还有其他的抗日武装,我!我这里你也看到了,就四个人,而且没几天就要走了,跟着我们,恐怕实现不了你巾帼女英雄的梦。”
陈飞雁依旧倔强的看着他,哼了声,道:“我倒是奇怪了,为什么我们想要加入,你却这么排斥我们,看不起我们。可他们呢?诶,你们要加入吗?”
“当然,林哥要是同意,我们乐意至极。”李亚东、赵之靖连连点头,看的林夕心中叹气不已,他如何看不出陈飞雁在队伍中的强势,唯独林峰这人似个独行侠般。
林夕叹了口气,对他们说:“随便吧。要加入就加入,我是怕你们被我连累,咱们可是有九条命的,连他都觉得跟着我慎得慌,你们嘛……”
金牛心底苦笑,别说刚刚加入进来那会儿,就是才认识的时候他就觉得林夕胆大包天,如今只是适应了林夕的作为和思想而已。如果让他去做那些事,绝不会鲁莽。他知道林夕是在吓不经事的学生娃子,可他却清楚,要是吓那种只在山沟沟里的娃儿估计顶事,这些家伙嘛——恐怕适得其反。
果然,听了他的话后,陈飞雁大咧咧的拍胸脯说:“放心吧。我们早有这个觉悟了。”
那语气,那豪情,真是——关键是她拍胸脯的时候,林夕明显看到她的胸脯一抖一颤,啧啧,这弹性,连手都弹的发麻吧。甩开不健康的思想,林夕心底苦笑,随后想了想,点头说:“好的。你们各自选一把枪,明天呢,让金牛大哥教你们枪法,先每人打个两百发子弹找感觉。没点准头,我可不敢让你们跟在身边。”
其他人听后咂舌,特别是林峰,两百发子弹用来练手,老天,这是怎样的败家子呀!
陈飞雁等人在林峰的腥风寨里待的那些天,对枪支子弹也有了了解,山寨普通的喽喽,随身只携带十发子弹,每个月按时领取,如果自己在闲暇时刻用掉了,哪怕遇到战事也不会得到补充,如此一来,除了山寨里的高层,其他人根本没机会也不忍心用掉宝贵的子弹。再说一个月只有十发进账,就算要练也得不到多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