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功夫,一万骑兵,五千步兵就到位。
李隽把这支军队打量了一番,精神风貌还算不错,都有求战意识。御林军本就是宋朝军队的矛尖,是最精锐的部队,经过李隽一番整治,时间虽然不长,只有半个月时间,但是收效还是不错,没有在临战前表现出怯弱,对于这一点李隽还是满意的。要知道自从战争爆发以来,南宋节节败退,对士气的影响很大,能够保持现在这种士气着实不容易。
文天祥,高达,赵佥和黄胜材等人看着李隽,只等他下令。李隽走到军队前面,作战前训话:“将士们:现在我要告诉你们,大宋朝的敌人,华夏的敌人,你们的敌人,一心妄想灭我大宋朝、屠戮我百姓、残杀你们兄弟姐妹的鞑子就在城外,他们目中无人,把我华夏儿女不放在眼里,妄想象老鹰抓小鸡一样撕裂我们。你们说,你能不能忍受这种狂妄之徒?”
李隽一直不说“鞑子”二字,是因为他这个现代人没有民族偏见,对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视同仁。但是,这是战前训话,要求说话要有震憾力,才不得不说这两个字。
文天祥,高达,赵佥和黄胜材等人带头高呼:“不能!”
李隽带惯了兵的,深知士兵的心声,演说很有技巧,很能振奋人心,士卒义愤填膺,振臂高呼:“不能!”
“你们要不要为你们的同胞,你们的亲人,你们的兄弟姐妹报仇?”李隽再次激愤地发问,右臂奋力划下,更增激情。
“要!”一个字,却响若焦雷,义愤、仇恨、激情都包含在这一个字中。
“现在,朕以大宋朝皇帝的名义命令你们,拿起你们的武器,把鞑子劈成碎片!”李隽霍然转身,威猛之极地向城外一指,一股凛然神威充塞在天地间。
胡奴儿骑在马上骂得正起劲,城门突然打开,骑兵冲在前面,后面跟着步兵,直向他的本阵压来。蒙古强而南宋弱,胜利一直是胡奴儿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按他的想法南宋军队应该是躲在城里自求多福,万万不敢出城与他一战。这个脑筋急转弯还没有转过来,骑兵一分为二,从左右两翼包抄,步兵迅速部成阵势,严阵以待。
胡奴儿骁勇善战,一点也不把宋军放在眼里,刷的一下拔出弯刀,高举在头上,大声鼓动起来:“兄弟们:你们是蒙古好男儿,你们是草原上的雄鹰,用你们的利爪把小鸡撕成碎片。杀!”一拍马背,率先冲了出去。
蒙古骑兵嗷叫着跟了上去。
对于蒙古铁骑的威名,李隽是如雷贯耳,早闻大名,但也仅仅是从史料中得到,和亲自观战截然不同。李隽睁大双眼,一动不动地观看了全过程,没有漏过任何一个细节。
胡奴儿虽然骄横,但是他的确是个优秀的军人,他的冲锋并没有因为自大而放弃了严格的军规。从三箭之地开始慢跑,骑手们把著名的蒙古弓握在手里,弯弓搭箭对准了正面的步兵,按照蒙古军队的战法,只要他们到了两箭或是一箭半距离就会放箭,给正面的敌人以有力杀伤,制造混乱,趁敌人混乱的当口快速冲锋,冲入敌人阵里进行砍杀,从而获得胜利。
这是成吉思汗根据蒙古族的特点总结出来的一套经典战术,蒙古人正是凭借这套战术创造了征服欧亚大陆的奇迹。在蒙古人的战争史上,这套战术创造了无数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