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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兴夏,杀了七个鞑子?他一个人,杀了七个鞑子?还杀死了鞑子的百夫长?”不久以后,彭峰的大嗓门又传来了。周围的人,立刻下意识的寻找叫做徐兴夏的人。结果,牛角墩士卒的目光,都自然而然的落在了徐兴夏的身上。其他所有人的目光,自然也都跟着落在徐兴夏的身上。
“就是他?”
“杀了七个鞑子?”
“还杀了鞑子的百夫长?”
每个看到徐兴夏的明军官兵,都感觉有点不可思议。徐兴夏的外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他既不是最强壮的,也不是彪悍的。他的外表,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射杀了七个鞑子!还包括鞑子的百夫长在内!要不是亲眼看到,简直会以为是天方夜谭!
鞑靼骑兵的百夫长有多厉害?那些有过战斗经验的明军官兵都很清楚。在游牧民族里面,百夫长绝对是一等一的勇士。无论是近距离的肉搏功夫,还是中远距离的骑射,都是最出色的。能够做到百夫长的,都是身经百战的人物,手上肯定沾满了汉人的鲜血。想要杀死鞑子的一个百夫长,还真是有点难度。
刘广梁的神情,更好像是吃了一个大鸭蛋。自己的外甥,竟然杀了七个鞑子?还包括一个鞑子的百夫长?老天,他之前还以为他最多也就是杀了一两个而已,没想到,居然是七个!七个鞑子啊,那肯定是要升官发财了。
张秋庆和王守禄等人,当然也是一脸的惊讶,又有点不相信。对于徐兴夏,他们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印象。他们只知道徐兴夏以前是个不起眼的小卒,没啥特别的。怎么都想不到,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卒,居然立下了如此的功勋。
他们两个,本来是应该驻守威镇堡的,可是,两人觉得威镇堡不安全,有事没事的时候,都宁愿住在平虏城。徐兴夏昨天猎杀马鹿的事情,他俩还不知道呢。不过,就算知道了马鹿的事情,他们还是会感觉相当的惊讶的。
毕竟,鞑靼骑兵不是马鹿,要比马鹿凶残多了。他们都很清楚,在宁夏镇最近上百年的历史上,还没有听说,谁一口气杀了七个鞑子的?那是鞑子啊,最凶残的敌人,比贺兰山上的金钱豹都要凶残。杀死一个都已经不容易,更何况是七个?要是倒过来,一个鞑子杀死七个徐兴夏这样的士卒,那就再平常不过了。
更要命的是,这些牛角墩的士卒,几乎每个人都有战功。居然连陈海都杀死了三个!即使是最没用的士卒,都有一个鞑子的首级在手。难道说,今年的鞑子,都变成了泥捏的不成?只要轻轻的碰一碰,鞑靼骑兵就会摔倒在地上,四脚朝天,一命呜呼?今天的太阳,真是从西边出来了!
“鬼扯!”
有人大声喝道。
彭峰的脸色微微一变。
不需要任何的动作,他就知道说话的人是谁。
这个混蛋家伙,从来都是这样,一点都不给自己面子。
说话的那个人,叫做乌大头。具体的名字,没有人知道。他原本就是山贼出身,在贺兰山也算是小有名气,后来遭受到官军的围剿,走投无路,才不得不投靠官军的。奇怪的是,在投靠官军以后,他和他的部下马贼,居然摇身一变,成了宁夏镇的战兵。他自己,也不断的升官,最终成了平虏城的守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