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胖子一听,打了一个饱嗝之后,“三哥别卖关子了,是不是咱们这次作不了亲儿子,就要换手作了这个假儿子?”
唐三沉重地叹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对这个白痴抛出个包袱还不如买二十个包子砸死他来得干脆。
“梁园亭新认的这个义子就是那天从咱们手里把肥肉抢走的那个黑衣少年。”
骷髅不屑地撇了撇嘴,“原来这么回事……切,结果咱们哥三个跑前跑后就是为了给那个兔崽子做一个垫脚的——这买卖亏得老娘都要卖了。”
唐三脸上阴沉着,“就是这个理儿,咱们三个风冒死干了这一票,结果却给那个子做了嫁衣。”
胡胖子听得一愣一愣的,刚要抢着什么,却终于觉得自己还是不插嘴为好。
三人沉默了半晌,唐三从兜里面掏出来那把纯金色的刀,“我有个办法,不止能解了咱们现在的险境,还能让那个子把他吃了咱们的给一粒一粒地吐出来!”
那胡胖子一听,赶忙抢着,“三哥,怎么,咱兄弟是不是要杀一个回马枪?”
唐三瞟了他一眼,接着,“梁家团圆还认了一个假儿子,这可都是多亏了咱们兄弟。他们开场子庆祝怎么呢能少了咱们兄弟?明儿个咱们也去凑凑热闹……”
他从兜里面掏出来一张糙纸,从地上捡起来一块熄灭了的火炭,在上面写了起来。
“三哥,你这妞妞歪歪写的是什么?”胡胖子脑子里面大字装不了一箩筐,自然对着那一行娟秀的字迹无可奈何。
“我知道你是谁,沙漠中的幽魂是不应该重新回到世上行走的。”骷髅在一旁念道,“三哥,你真的知道那少年的身份?”
唐三,“自然是不知道的。”
胡胖子一下子急了,“三哥,骷髅,你们俩就别猜着迷玩了,这还有一个大活人什么都没听懂呢!”
唐三瞟了他一眼,根本就不想理睬他,“无所谓他到底是谁,只要他想留在梁府,就一定会冒出头来给咱们办事的。”
苍州城中,要数最考究最豪华雅致的吃饭地方就必须要这弥香楼了。但凡哪家哪户有个什么喜庆的日子要宴请宾客,如果是在弥香楼摆上一桌,那面子绝对是足足的了。很多人在午后闲谈的时候,如果有人是在弥香楼里面吃的饭一定会引来所有人的目光。那种被人注视,被目光从头到脚淹没的感觉绝对会让你觉得五十个铜板真的是物有所值。没错,弥香楼中一碗普普通通的米饭就是五十个铜板。而五十个铜板能买生米三斗,煮熟之后的米饭足够一个壮汉吃上整整一月。
所以这弥香楼绝对不是普通老百姓能消受得起的。出入这里的大多是苍州城中有数的富商大贾,官府中人,甚或者是州军大营的各路将军总兵出来公干,再或者就是像今天这样,梁园亭大人办喜事。
弥香楼中为了今天的红事能顺利举办,三天之前就已经开始准备了。今天天刚刚蒙蒙亮的时候,一挂红爆竹就已经被燃了,噼啪噼啪的声音在还在睡梦中的苍州城中传出老远。这挂红爆竹的燃放是有讲究的,不能放早了,以免惊扰了还在阳间游荡的孤魂;又不能放得迟了,免得贵客突然早到,冲撞了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
红色的纸屑撒了一地,让人觉得似乎已经来到了年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