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原版的金秀贤和全智贤的表现可以打100的话,那李景元和jessica两人的表演大概就是在85分到90分左右徘徊。
有差距,但是并不大。弥补起来还是很容易的。
事实上,也正是为了弥补自己和jessica的不足,李景元在选择其他配角的时候就花费了更多的心思。让车太贤这样的大牌来担任配角只是最起码的,事实上,他还邀请了许多大牌艺人在剧中客串了角色。其中不仅有张东健、宋康昊这样超级大牌的演员,也有金钟国、李孝利这种获得了歌谣界顶级荣誉的歌手,还有刘在石姜虎东这种挂着国民名头的顶级搞笑艺人。
有着这些超级大牌们的友情出演,弥补李景元jessica两人与原版的金秀贤全智贤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
剧本是金牌编剧拿出来的,有保证。
导演是郭在容,精美又有质感的片花已经证明了他的实力。
还有那么多大牌,甚至未曾在电视剧中出现过的大牌都跑来客串了。
剧本,导演,演员三方面,都具有了足够的条件,注定可以吸引到无数的观众。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三大电视台难道还会犹豫么?
事实上,用邀请和协商来形容都有些不太合适了。在得知电视剧拍摄完成的消息之后,三大电视台电视剧部门的主管就都在第一时间找上了李景元,几乎是在‘抢’这部电视剧的首播权。甚至,为了这件事,他们还在李景元家里,当着他的面上演了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
正是因为三家电视台的态度都十分的积极,这才让李景元颇为为难。把首播权交给其中的任何一家,都会得罪另外两家,虽然还不至于让他们反目相对,但终究还是会伤了感情,终究不是一件好事。
所以,不想伤了和电视台之间的感情,就是李景元拍板把电视剧放到网络上首播的最大理由。
第二个理由,则是为了配合公司的计划。
早在很久以前。在李景元的带头下,s.m公司的偶像们就总是会时不时的拍摄一些类似于出道纪实的小视频,放到公司的网络上来作为粉丝福利。
虽然一开始的时候。大家并没有指望这些小视频能够带来什么,只是单纯的如同发博客那样在抒发自己的心情。可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些带有生活纪实内容的小视频,让粉丝们对他们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和认知,从而又获得了更多的人气。
无心插柳柳成荫,那要是有心插柳呢?会是什么样的收获呢?
本着这样的想法。在半年之前,s.m公司里就有人提出了将视频主页正规化的提议——将艺人们拍摄下来的所有视频进行整理,并放到一个专门的版块里集中起来。同时在该版块里开辟新的下属分支。分成生活纪实、舞蹈训练、搞笑集锦、官方活动视频等等区域。
当时只是一个小提案而已,而且还是s.m公司的员工提出来的,和k.w公司这边并没有任何联系。
不过,当李景元听到了这个计划之后。事情就被搞大了。在他的一声吩咐之下。建立k.w公司和s.m公司联合所属的官方视频网站的事情就被提上了议程,而经过进一步的讨论之后,最终的计划就是建立一个专门用来宣传两家公司的网络电视台。
到目前为止,这个网络电视台的各方面筹备工作都已经完成了,各方面的视频资源也整理出来了不少。
对应传统电视台的歌谣节目,在网络电视台里有偶像们的舞蹈教学指导视频。
对应传统电视台的综艺节目,有公司里组织集体活动时,由员工们拍摄下来并整理好。原本作为内部收藏用的那些视频。
对应新闻节目,有艺人们拍摄的生活纪实。以及随时更新的自拍博客视频。
唯独就是没有最容易吸引收视率的。可以对应电视剧的资源。
而眼下,李景元弄出来的《来自星星的你》,不就是可以用来填补空白的最好的资源么?抱着‘一个木桶能装多少水,不是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一块’的想法,李景元就产生了把《来自星星的你》放到网络电视台播出,以填补这里的最后一块短板的念头。
至于第三个理由,也是最后一个理由,就是为了挣钱。
说起来,虽然这部电视剧能够挣到的收入相对于李景元已有的身家来说并不多,甚至可以算是不值一提,但是他到底是一个合格的商人,在能够赚钱的前提下,他可不会傻到去无视掉那些机会。
在电视剧已经全部拍完的前提下,哪怕电视台方面表现的很积极,但在真正掏钱购买首播权的时候,他们还是不会真的一下子掏出一大笔钱来。毕竟没有边拍边播,没有第一时间从观众那里得到反馈,在这样的前提下,成功几率固然很大,可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不是么?
所以,相对而言,还是先在网络上播出,让电视剧的精彩程度得到了认证,然后再来再次和电视台谈判,并出售重播权更加合适一些。别看只是重播权而已,在电视剧本身的质量已经得到了认证之后,重播权的出售价格可不一定就会比没有得到认证之前出售首播权的价格低多少。更何况,那是重播权,不像首播权一样只能卖一次,要是三家电视台都买一轮的话,k.w公司这边得到的收入就会更多了。
另外,《来自星星的你》的设定之中有着外星人的元素,本就有些荒诞。所以,这部电视剧的收视群体就会集中在年轻人身上。而对于年轻人来说,看电视可不如上网方便,甚至,有些工作繁忙的年轻人,下班之后根本就赶不上电视剧的播出时间,本就只能在网络上看重播。所以,就算是把电视剧放到网络上来播出,得到的收视率也并不一定就会比放在电视台播出时更低,同样的,因为电视剧而造成的反响,也不一定会比用传统方式播出时来的差。甚至,还有可能强于在电视台播出。
收视率,或者说点击率有保证了,那广告收入还会少么?
或许因为播出渠道的不同,网络电视中插播广告的单价会比电视台那边低上一些,但是不要忘了,电视剧是在公司自己建立的网站上播出,插播广告时所获得收入可没有必要和旁人分成。或许单价少了点,但是却可以吃独食,这么一算的话,广告上的收入还真不见得会比把电视剧拿到电视台那边去播放来的少。
除了广告收入,还有电视剧压制成dvd之后的销售收入,剧中人物的公仔、海报等等周边收入,也一样不用分成。
甚至,如果不想要拍第二部的,最后还可以出售续集的版权。
零零碎碎的加在一起,计算起来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