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华夏人的共性都是只爱看热闹,不爱身涉麻烦,方毅跑到哪儿,哪儿的人群就会疏散一空。
偌大的燕京,繁荣的街道,竟然没有人群!
方毅就像被群狼追逐的白羊一样,拼尽九牛二虎之力奔逃,然而情况却是愈发的岌岌可危。
那几个头盔杀手或许是一个杀手集团,吸收了上次刺杀失败的教训,这次的狙击比之前的凶狠万分,他们个个手持大砍刀,只要贴近方毅,不管是不是到了攻击范围,都会一刀砍下去。
方毅虽然没有被砍到,可是身后传来的霍霍刀身仍然让他感到浑身发寒,他想也不想,立即脱下长袍,将他卷在自己的手上,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万一逃不了,怎么也不能坐以待毙。
至少,还能拼命杀出一条血路!
那五个杀手显然也感到了方毅的棘手,他们干了那么多次的任务,还没见过一个那么能跑的,明明身板那么瘦弱,却跑得这么持久这么快,就好像体内安了两颗金霸王电池似的。
但是,其实跑了这么久,方毅很累了,也快跑不动了,可是性命攸关啊,全身的潜能都给逼了出来。
然而,哪怕你是用了金霸王,电量更强更持久,人的身体始终还是有极限的。
很快,方毅只觉得口干舌燥,上气不接下气,视线也开始有点模糊了,双腿好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每抬起一步都仿佛要用出吃奶的力气,滋味十分难受。
就在方毅跑到一个十字路口时,突然又嘎的一声,一台银灰色的面包车截住了去路。
方毅这下子绝望了,这叫什么?
前无退路,后有追兵!
方毅喘了口气,向后看看,又向前看看,惨笑一声,说道:“好啊,来吧!”
砰!砰砰!
话音刚落,银灰色的面包车就拉开了车门,从里面伸出几支手枪,枪膛里飞出了几颗子弹。
方毅闭着眼睛,等待着死亡的降临,因为他知道再快都不可能快得过子弹。
在这一刻,他的脑袋异常的清醒,在知道死亡要来临的时候,居然没有一点害怕,只是有着许多的不舍。
他的脑海之中浮出了家人的模样,浮现出夏如霜、童蕾、李素心她们的模样,也想起了爱才若渴的便宜师傅胡光英……
有人说,人之所以怕死,是因为对世界上有留恋。
大概,方毅怕死的原因,是因为对世界上的眷恋有太多了吧?可是现在他却没有一丝害怕,这或许是人知道在避无可避的情况下,都会选择坦然接受?
咦?不对。
方毅眼皮抖了抖,缓缓张开眼睛,然后不断摩挲着自己的身体,头上布满了问号。
奇怪了,方才不是开枪了吗?怎么身上一点子弹孔都没有?莫非这些杀手都是通过关系买进去的次等货?
很快,这个念头就被清空了,因为方毅在回头看的时候,发现那几个头盔杀手都被一击爆头,死得干净彻底。
方毅这下明白了,救星来了!
“像个傻逼那样站着干嘛?进来!”
他还来不及开心,一把粗鲁的声音就传了出来,同时几只大手就将他架上了面包车。
刚上了面包车,方毅忙不迭的想要感谢对方的救命之恩,可是看到面前那个青年那张脸,差点没被吓得跳车!
他奶奶的!这是闹哪样,这不是刚出狼窝又入虎穴吗?
面前这个青年,竟然是钱远东!
钱远东正半闭着眼睛,左手有节奏的敲打着膝盖,伯爵手表在手腕上灵动地上下滑动,而他的右手正在耍着一把蝴蝶刀。
方毅觉得现在的情况实在太糟了,简直就是糟得不能再糟,如果地球上有“史上最倒霉的被追杀人奖”,自己一定能够夺得头筹。
钱远东并没有说话,只是缓缓张开了眼睛,盯着方毅微微一笑。
那笑容,有点诡异,又有点……暧昧。
方毅全身一颤,很想喊一声:滚开,死基佬!
只是肉在砧板上,当下可不能这么喊,他看了看周围坐着的冰块脸大汉,然后深吸一口气,镇定的道:“既想杀我,何必救我?”
这个时候,镇定才是自救的唯一办法。
方毅虽惊,但是不乱,他能够分析到现在的情况,如果钱远东真的要杀自己,就不会救自己,那唯一的解释就是,刚刚杀自己的人,应该是两路子的人,可是,自己除了钱家,可没有再得罪了谁啊?
所以,他才会这么问,而这种问法,就叫投石问路。
果然,钱远东的眼睛微微一眯,沉默了下来。
良久,他笑道:“我比较想你死在我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