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弟你唤我何事?”不知道正在说啥龌龊事的黑社会流氓头目刘宏基一脸的莫明其妙。
“嗯,真有事,我想问问兄台,这头野猪,你准备怎么处理。”看着这头怕是快有五百斤重的野猪,俺感觉俺的唾涎分泌异常的旺盛,木办法,谁说野猪的肉香,而猪皮既糯又有咬劲,拿来做黄焖,是再好不过的极品食材。
“还能怎么处理,这头猪太大,现在天色近昏,今天是没办法烤了,只能拿回家去,扒皮去骨,大锅烹煮……”刘宏基扫了一眼摆在老虎和豹子旁边的野猪,不由得一脸悻悻地摇了摇头,看样子为今天的第三名而份外不满。
“不是吧?兄台,你是说要把这猪皮给扒了才拿来烹饪?”听到这话俺怒了,是的,很生气,这么好的极品食材,这家伙居然拿来这么糟蹋。
“当然了,不然还能如何做?难道贤弟还要连皮带骨的一块吞了不成?”刘宏基不禁大笑了起来。
“骨头倒是吞不下,不过这皮,千万别扒了,若是扒了,那这头野猪,就失其美味了。”我白了一眼这个只知道成天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兄台,野猪不吃皮,就跟吃狗肉不吃皮一样,至少失去了三分之二的风味。
而且野猪的皮若是烹饪得好,既香糯,又有嚼劲,俺就得别好这一口,每回乡镇的那些农民在自家的田地里夹到野猪之后,只要俺知道,肯定会去设法弄个几斤来好好烹饪以此解馋。
“贤弟这话太过了吧,咱们从古自今,除了禽类,这些走兽,但凡若是要食用,皆需去皮。比如这些野味。”薛万彻摇了摇脑袋,一脸的不信地指着那不远处还在火堆上熏烤的野味。不管是獐子还是鹿,又或者是那些野兔,都是全拨掉了皮才拿来烤制。
“难道我还能忽悠二位兄台不成?”悻悻地白了一眼薛万彻,清了清嗓子。“二位兄台若是不信,小弟愿意与二位兄台作赌。”
听到了我这话,已经见识过本公子的无双智计和神奇厨艺的刘、薛二人不由得愣住了,两个猥琐的凑到了一块低语了一番,刘宏基这才道:“贤弟真不是与我等说笑?”
“这不废话吗?难道小弟的人品,二位兄台还信不过不成?”我冷哼了一声,抄起了案几上的一盏酒一饮而尽。
“嘿嘿,哪能啊,贤弟你博学多才,实乃为兄平身未见,岂会疑你,只不过自古以来,食走兽需扒皮,几成定律。既然贤弟真有招,那这头野猪,嗯,把野猪头给为兄留下作个纪念,其他的,就全交给贤弟你了,等贤弟你侍弄好了,唤人来通知为兄一声,到时候,定然会前往一尝贤弟的手艺。”刘宏基咧着大嘴笑道。
“成,既然如此,那小弟就却之不恭了。”对那颗狰狞的猪头,本公子可没啥兴趣,最多也就是卤猪舌和卤猪耳怕是这一次没办法弄了,不过没关系,整头猪除了脑袋之外,其他的可都是交给我处理了。
想想吧,猪的内脏,比如猪腰子很适合暴炒,而猪肝、猪心等一大批的猪内脏都很适合涮火锅,另外,这头大野猪很肥,看样子肚皮上的五花肉应该不错,不论是拿来炖,焖,又或者是做东坡肉和盐菜扣肉都是很不错的。
至于猪蹄啥的,当然是拿来卤的,里脊肉很适合炒,而屁股肉很适合用来灌香肠,不过现在这天气,怕是不成了,不过随便怎么吃都肯定香。至于猪血,更是可以做来做成令人回味悠长的血肠……唔,可惜,这头猪已经死翘翘怕是有一两个时辰了,血肠这样的美味,就像是那风中浮云一般,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