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道:“我刚才在书房已经救过你一次了。”
小偷谄媚笑道:“既然救过一次,再帮我一次也无妨。”稍一顿,又道:“再说,金壁的人肯定把我和你们视同为一伙,你们走了,他们要杀我怎么办?”
她说的也有那么点道理,十四勉强答应带他走,又道:“你去京城做什么?”
小偷伶牙俐齿,翻白眼道:“你管我!”
至大街上,趁两个大臣去买馒头的光景,下了马,小偷忽问:“你成亲了吗?”十四看他满颊绯霞,红到了脖子根,暗暗道:“怎么跟个娘们似的?”又一脸纯良道:“我成不成亲关你屁事。”小偷一时无言以对,恼羞成怒往十四膝盖伸腿一踹,十四反应很快,他只不过气定神闲稍稍退了半步——再看,小偷四脚朝天倒地上嗯唧唧的直喊疼。
沈大人过来好心搀扶,问:“小兄弟怎么回事?”看在十四爷的份上,他也客气三分。小兄弟道:“背疼…”十四见他痛得龇牙咧嘴,只觉好笑,道:“活该。”
就着白水吃完馒头,四人继续赶路。
赶了一夜的路,终于到了京城。到了城门口,小偷又开始哭,非要跟着十四走,道:“我无处可去,你收我做奴婢吧。”说明下,在大清朝,男人也可以自称奴婢的。所以此刻,十四还没有意识到,眼前这个浑身脏兮兮的小人儿,是个女的!在他的印象里,女孩子都是很清洁、爱干净的,就像蔷薇,最多隔一日,就要沐浴洗头。
再说,哪里有姑娘家去做小偷的呀。
十四冷冷道:“我家的奴婢多得很,不缺。”小偷又道:“那我给你做护卫,我会功夫的,往后你要偷什么东西,都不必你亲自出手。”说实在,这点还是很吸引人的,但十四不喜欢来历不明的人,便道:“凭你三脚猫功夫,还敢做护卫?”
到时真不知谁保护谁。
十四从怀里掏出一锭金子,脱下外面的灰貂皮夹衣,丢给小偷道:“给你了。”又朝沈大人道:“你的马也给他。”沈大人连忙下马,牵给小偷。小偷顿时眼圈儿都红了,道:“你为何对我好?”十四已兜转了马头,道:“你帮我找到了账本,权当我给你的礼金。”
小偷道:“不必如此多…”话没落,十四双腿往马背上一夹,道:“后会无期。”小偷往前追了两步,道:“你记住,我叫紫岚,别忘了我。”
十四高高坐在马上,初春的阳光倾泻,洒下一层淡白的金光。他回过头,看了她一眼,露出疑惑的眼神,却什么话也没说,挥鞭而去。直到十四的身影不见了,紫岚依然站在原地远远注视了许久许久。她穿上残留着温度和味道的貂皮夹衣,摩挲着通光发亮的金锭,眼圈儿红红,怅然道:“不过萍水相逢,你为何要对我这样好?”
说罢,污黑的脸颊上,明晃晃的滑过一颗眼泪。
十四回京的消息,没来得及通知任何人。他直接去了完颜府,虽然过了大半月,但他本能的知道,蔷薇没有回贝勒府,她还在完颜府等他。
她一直很傻的。
元宵节宴会后,京城的春天来得早,花园里开了许多花,蔷薇带着阿醒四处乱钻,不知是因什么过敏,腮帮子上发了廯,又痒又红,于是正当她对着镜子往发痒出涂抹黑乎乎的药膏时,有人立在门槛处,风尘仆仆道:“薇薇,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