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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一出,众人无不大吃一惊。
就连好脸色的使者,也拉下脸来,目光之中的温柔散尽,只剩淡漠和鄙夷。
花脂雾所选的——是一堆再普通不过的金子。
也许,在凡世,金子是极其贵重的钱财,可是在仙门里头,金银铜铁都是普通的金属罢了,根本不能当钱用。
“丫头,你还不知道吧,金子在仙门不通用,不当钱,就跟稀泥一样!不如拿那颗灵石,就算自己不用,倒还能卖上价钱呢!”
“新来的,还不了解也是正常的。武器和功法,你选一样,不仅可以防身,还可以去山里猎兽,也能卖上大价钱。”
“我说大妹子啊,这些奖励都是等价值的。你瞧,小小灵石,就一颗,金子呢,一大堆,傻子也看得出来,灵石更贵重呀!”
“除此以外,还可以做个一官半职……”
杂役围成一圈,苦口婆心地劝她。
花脂雾自有打算,摇摇头,坚持己见,指定要那一大堆装在麻袋里的金子。
此时,使者也忍不住,重新问她:“你可想清楚了,真的要这个?若是选了,不能反悔。”
“是,我就要金子。”
她坚决地点头。
使者无声地叹了一口气,看看花脂雾,又看看那堆金子,心道自己看走眼了,杂役中的第一名,也不过是一个小小杂役。
所谓人穷志短,挑来挑去,挑了一堆最没用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