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鳞也要去!要去!”梦鳞在思远出门的时候死死拽着他的衣角:“我也要去!”
“梦鳞乖,我去给你买了肉饼之后你就回家好不好?”
“不!可!以!”梦鳞坚决的摇头:“你每天都把我留在这里,我也要出去玩!”
思远叹了口气,默默的摇头:“好吧……但是你要答应我,去那里之后不能乱跑。”
“好的呀。”梦鳞的情绪顿时高涨了起来:“那你会给我买好吃的吗?”
“嗯,你想吃什么都行。”
也许是因为梦鳞是铠甲成精的原因,所以她显得特别特别粘人,而这种粘人虽然带着一点孩子气的无理取闹,但实际上并不招人讨厌,梦鳞没有进攻性、懂事、安静,除了在思远和大狐狸面前会活泼一点之外,在别人面前完全就是一个安安静静的初中生模样,很是招人喜爱。
所以把她带去上班也不是不可以,只要跟人说这是妹妹就行了,而且今天思远也是打算去辞职的,在那个单位里其实思远已经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两次救了林林,孙总肯定不会再把他当成普通员工,那……本来就是熟人,那么再过于亲近的话,会显得特别难堪,起码思远是这么觉得的。
骑着电驴带着梦鳞来到公司之后,这个丫头立刻成为公司里的人气王,无论是谁走来走去的都要过来看上一眼,本来就精致漂亮的梦鳞再穿上那件千若挑选的萌系套装,顿时就像三次元里的二次元姑娘一样,可爱的程度让人承受不住。
“哟,思远来了。”孙总走进公司门就见到思远和梦鳞正在大厅里应付那帮无所事事**小姑娘的**:“这是?”
“哦……是我室友的妹妹。”思远笑着:“今天打算带她去办上学的事。”
“哦,这样啊。走走,去我办公室。”
孙总的到来让那帮闲人顿时作鸟兽散,而思远也被径直叫到了办公室,当到了办公室之后,孙总又是泡茶又是上糖果,最后弄得思远都有些不好意思。
“孙总,那个……我……”
“哦,先听我说。”孙总咳嗽了一声:“我打算正式跟你爸提了,今天刚好碰到你在,我干脆就直说了。我打算让林林嫁给你。”
晴!天!霹!雳!
思远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他连连摆手:“不不不……孙总……孙叔,我有女朋友了。”
“哎……思远啊,你这不是还没结婚嘛。你就体谅体谅我吧,我年纪也不笑了,过两年也该退了,你知道林林多不老实,我根本管不住他,可我就这么个女儿,以后家里产业怎么办?不瞒你说,自从上次在我家出了那档事,她现在提起你那眼神都不一样,我估计也就是你能说的动她了,你就当帮叔叔这个忙。你是……觉得林林难看?”
难看?真的不难看,林林其实属于那种典型的小家碧玉,标致的很。人家都是化妆之后漂亮,而她是卸妆之后才清水出芙蓉,总体来说评分能有八十五到九十分,绝对是个标致的小美女。
可……思远实在是觉得这不合适,先不说没有感情基础,光是她那性格自己其实就已经无福消受了。说句实话,他宁可天天接受千若的摧残、宁清远的高冷也不想自己的女朋友是个动辄就在外头通宵过夜狂欢**的人。
看到思远的表情,孙总也是长长叹了口气,思远细细一看才发现这几天的功夫,这个本来精壮有力气的土豪就好像老了二十岁一样,脸上的皱纹已经布满,鬓角的白发赫然在目。总之……再有钱也抵不住岁月侵蚀。
“思远啊,叔不难为你。这样行么,你就算不想跟林林处,叔也不强迫。但是我只想有个人能管着她,叔怎么着也就是这一个女儿。”
“嗯……”思远点点头:“您说。”
“哎……在我这干,委屈你这能耐了。我打算出钱给你开个专门抓妖怪的工作室,让林林在那打工,当你助手。全部的资金我都出,然后每年分红你觉得呢?”孙总说得很严肃:“你八我二,你看怎么样?”
“这……”
“别犹豫了,地方我这两天给你张罗好,保证最好的地方,而且这个有的赚,我投资不会错。”孙总一拍大腿:“就这么定了!”
“好吧……”思远实在不忍心再拒绝他,毕竟林林这么爱惹事,不给找人地方关起来,她那条小命迟早是要保不住的,而思远毕竟跟她也算是半个发小,再加上孙总从头到尾都很照顾自己,所以这件事也就这么决定了:“那就这样吧……”
“行叻,算叔谢谢你了。你的事,叔不会跟你爸说,算咱俩之间的秘密。”孙总笑了起来:“对了,昨天晚上我跟一老朋友聊天,他好像认识你?”
“谁?”
“宁三思。”孙总叹了口气:“这家伙福气好,有个懂事的女儿。不像我……对了,他让我转告你一声,今天下午六点半他在老地方等你,说不要让清远知道。”
“啊……”
孙总站起身拍了拍思远的肩膀:“小子好好的,叔相信你绝对不是池塘里的蛤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