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蔚姐,小蔚姐,你快带他去看一下吧,他骑来的那匹马不肯吃东西也就罢了,还把负责喂养马料的一位同事给踢伤了,周围的那些马也全都不知道怎么了,连靠近那匹马的身边都不敢,它一个个就占了三四个马位呢……”!
正在这历若海在电脑面前悲痛得无法自拨的时候,一个十**岁的小剧务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的把历若海所带来的那匹高大神骏的烈马的野蛮情况给说了一遍。
“让我去吧,我这匹蹄踏燕从出世开始,就没有让别人碰过,从小洗刷梳毛食训练,全是历某一手包办的。这匹马性子烈,你们不用管它,饮水食料,有我既可……”!
“哗,大叔,你家是养马的牧民吗?看起来不太像哦,那有这么帅气有型的牧民啊,走,大叔,我陪你一块去看看去……”!
历若海顺手拿起放在了身边伸手可取的大枪,点了点头,跟着那位小剧务就往外面走去。
“大叔,你的枪放屋里吧,不用总是拿在手上,很累人的,大叔放心,丢不了的……”!
“历某自学枪以前,枪不离身,已有三十许年,枪在命在,枪亡人亡……”!
不一会,房外不远处的马厩里,传来了一声欢呼雀跃般的长嘶!
同一时间,米国,在加州的圣何塞城市的街头角落处,这里已经是华灯实上,黑幕降临,一个**着身子的金男子从墙角处茫然的站了起来,有些迷惑的望着这座陌生的城市,一副惊奇的样子,接着拼命的晃了下脑袋,在那里不停的回想着什么。
“我是谁,哦,我想起来了,我叫罗根,罗根是谁,我又是做什么的,我的家在哪,我有没有什么亲人存在……”?
男子也不顾冷凛的秋风吹打在他一丝不挂的强壮身体上面,只管在那在呆呆的回想着自已的所有情况,很显然,他的记忆出了问题,他竟然想不起自已是谁,有没有亲人,可以说,他除了知道自已叫作罗根外,其它的情况,根本就一点都想不起来。
“嘿,快来看,这里有个没有衣服的傻瓜,嘿,过来看一下啊,这家伙长的可真壮实,你们过来看一下啊,他的家伙竟然比我们黑人的还要大的多……”!
一个看起来喝多了的黑人男子踩着动感的节奏,晃晃荡荡的从一边走了过来,当他看到了罗根的时候,整个人的眼睛都瞪得老大,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接着就大呼小叫的呼唤起他后面的几个伙伴,口中还一副念念有词的评价着对方那强壮的身材和雄厚的本钱。
“什么,没穿衣服的傻吊,在哪,大哪里……”!
“哈哈,喂,伙计,你现在什么感觉,不穿衣服的滋味怎么样啊?你是不是去那个漂亮的情人家里过夜,被对方的丈夫现了急忙跑出来了啊……”!
“哈哈,看他那副傻样就知道肯定是这样了,这些白人可真够贱的,哈哈哈哈,你们看看,他的屁股可真是白啊,比利莎的都要白得多了……”!
几个黑人青年不断的指点着这位看起来非常平静的男子,在那里嘻嘻哈哈的取笑着对方,并不时的拿对方身上的某个部位来开心的说个没完,当他们开心的拿对方取乐的时候,却没有现,这名没穿衣服的男子的双手,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紧握成为了两个结实的拳头。
“嘿,伙计,闭上你们的嘴巴,告诉你们,你们的嘴巴实在是太臭了,想知道不穿衣服是什么滋味吗?先生,谢谢,如你所愿……脱衣服,全部给我脱光,快点,不然,我会让他再领教下我这双拳头的历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