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越风没想到她会反应如此迅速,要知道,但凡是倒进他怀里的女人,没有一个可以抵挡住他那双勾魂摄魄的桃花眼,更遑论她还是扭到了脚。
季越风将手插进口袋,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提着鞋子向车子走去,忽然开了口,“铲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晌偎人颤……。项小姐,不知--你等的人来了没有?”
项天歌一顿,压下心头的恼怒,微微一笑,“季先生说笑了,我只不过是扭到了脚,不方便穿鞋,哪里有你说的这份闲情逸致。”
“哦,那还真是更得让人怜惜了。”说着上前一步,蹲下身将她穿好的那只鞋往下脱,“喂,你干什么?”项天歌吓得往后一缩,胳膊重重的碰在车门上。
季越风潋滟地一笑,“别动,我看看你的脚。”项天歌已是无路可退,只能颤声说着,“没事的,我自己可以……。”
“都肿成这样了,你还逞能?”季越风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他小心翼翼的将那只伤脚放下,猛地一起身,打横将她抱起。
“啊,季越风,放我下来……”项天歌再也顾不上什么优雅,矜持,一边拍打着他一边喊,季越风却是停下脚步,低头凑近她,痞痞的笑道:“你若想上娱乐版的头条,那就使劲的喊,反正我也好久没给他们什么新闻了。”
项天歌就像吞下了一整枚鸡蛋,被噎得又气又疼。季越风看她精致的五官也不知是因为气恼还是害羞,笼上一层迷蒙的淡粉色,心中一软,就像是有一股春水正汩汩而出,眉梢眼角都仿佛能滴出笑意来。
“这才乖嘛,我喜欢聪明的女人。”在收到项天歌的一声冷哼后,季越风忽然开怀大笑,抱着她直奔那辆招摇的黄色兰博基尼而去。
张雨泽见项天歌忍气离去,忽然有些烦躁的将企划书丢置一边,向后倒去,高大舒适的椅背轻微颤了颤,很好的将他托住。他将食指放在眉心,轻轻地揉着,却怎么也揉不散那皱起的心事。
也不知道这个聪明的女人会不会上钩,万一她识破了自己的伎俩,一直对他避而不见怎么办?一想起她那不卑不亢,却又咄咄逼人的气势,他心里就咚咚乱跳,真是一个让人又恨又爱的女人。
想起他以往的爱情史,真是光辉又璀璨,一直以来都是女孩子在追他,他偶尔追过几个也还不是手到擒来,怎么到了项天歌这,就刀枪不入了呢?费心准备的晚餐,成了赏园子,谈诗词;精心请人为她定做的项链,竟然被当成道具,最可气的是明明已经收下他送的花,却还要对他说出拒绝的话。
那天听丁克转述她在收到花后的慷慨陈词,他着实是又惊又喜。一整天呆在公司,从早等到晚,别说人影了,就是一条短信都没收到。他想,也许是她矜持,所以第二天又送了一捧粉红的玫瑰,花语是“好想陪在你身边”,结果依然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艾米说的没错,他这个人最大的弱点就是没耐心,所以在得不到她任何回应的第三天,他就在她办公室装下一个小小的摄像头。在中央办公区安装摄像头,这在很多企业里都司空见惯,但如果偷偷地把它装进高层主管的办公室里,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况且他安装的目的不是为了监督工作,而是为了掌控人家的情绪。
张雨泽也有点鄙视自己的不厚道,但他现在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一心一意的就想知道项天歌到底对他是何种态度。所以今天一早,当他做贼心虚的打开监控画面,看着项天歌对着那大捧“我的爱你懂得”咬牙切齿的模样,他的心就开始往下沉。
他看着项天歌泄愤般把卡片撕了个粉碎,然后嫌恶般的扔进垃圾筐里,他就知道答案了。那一刻他本该气恼的,可是他却莫名的笑了,因为他看到项天歌把前一天送的花从花瓶取下,低头嗅了嗅,似乎有些不舍的扔进了垃圾筐,又转身把那一大束玫瑰插了进去。
他的心又开始咚咚乱跳,世界仿佛一下子明媚起来,再然后,他就看着她拿起策划书消失在画面里。
从项天歌离开已经十多分钟了,张雨泽一直盯着画面,她没有回办公室,工作室也没人,会去哪呢?他把画面一幅幅切换,只要是她可能去的地方他几乎都看了一遍,还是没有!他突然对这样的自己感到可笑,张雨泽,你魔怔了吗?为了一个屡次拒绝你的女人,竟然充当起了保安的角色,说出去还不得让那帮兄弟笑掉大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