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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这种操纵人类情感的感觉真好,嘻嘻,我喜欢。**et##”
阿丑在神识传递中,开心地笑了起来。
“我朝着那蟋蟀一瞪眼,那黄毛拖肚子蟋蟀就赢了,那斯曼林的高兴样,好像抽风似的,我又一瞪眼,他又赢了,而且,抽风抽得更加厉害了。
好像我是主人,他斯曼林,才是我的魔宠一般。
现在我才体会到,当魔宠主人的味道,可真的是好啊。”
。。
一个古怪的念头,盘旋在斯曼林的脑中。
我了,真的转运了!
莫非是我前几天喂地料。真地挥了作用?
这个念头。牢牢地盘在斯曼林地脑子里面。
那以前地蟋蟀。也是吃同样地料。为什么不行呢?
莫非。这只黄毛拖肚子蟋虫。竟然是一种“异虫”不成?
所谓异虫。就是指表面上上去平常。血统也平常地虫子。突然间爆强大战斗力。一举击败比自己强大很多地对手!
只有这个解释。才能解答平时上去很普通地黄毛拖肚子。突然间连胜三场地爆。
斯曼林,做梦都在想着拥有一只百战百胜,威风凛凛的将军蟋虫,或是元帅蟋虫。
但是,这种将军蟋虫和元帅蟋虫的价格,简直就是太贵了。
只有在伯劳家族的几个长老,公子的手里,曾经到过将军级,元帅级的蟋虫。
一个想法,和强烈地愿望结合在一起,那么,有时候,说不定当他是命中注定,无可避免的事物,认为它已经是不可能不存在,不可能不生的了。
现在,斯曼林就是这么认为地。
这是自己的预感!是某种非凡的意志力量,一种强大无比地自信,就这么产生了。
自己要了,而且是大特!
斯曼林死死地认定是这样!
所以,斯曼林第二天,又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入了斗虫场。
又是连赢三场!
再强的虫子,在一天之中,最多也只能斗三场。
但是,斯曼林今天这三场的对手,都是特意赶过来地强。
这些强,眼斯曼林拿着一只不算强的蟋虫,来了一个大爆,谁的心里,能够服气?
第三天,斯曼林人的眼神,就是那么横着一撇。
这是斯曼林地黄毛拖肚子的第二场赌斗。{et}
“我押我自己赢!八十块上品仙石!”
斯曼林环顾了一眼周围的虫迷,拿出一个储物袋,重重放在侍的托盘之上。
“我跟了,三块上品仙石,买斯曼林赢!”
一个修士从储物袋掏了半天,终于将最后的五块上品仙石,给掏了出来。
他愤愤地着斯曼林的储物袋,其中有十三块上品仙石,就是他昨天输掉地。
今天,眼斯曼林的黄毛拖肚蟋虫,又出现了连赢地势头,这修士一狠心,将最后的家底,压在了斯曼林这边。
昨天买斯曼林输,结果差点把我输光了。
今天买斯曼林赢,昨天输多少,今天就要赢回多少。
“我也买斯曼林赢,我也买,我也买。”
客们纷纷把他们地仙石,压在了斯曼林获胜的那边。
毕竟,连续几天地不败记录,让众人竖立起了一种信心,这是一种盲目的信心,根本很难用语言加以解释。
况且,那个黄毛拖肚蟋虫的对手,并不比几个前任要强到哪里去。
而斯曼林对手罗曼的盘上,押上的仙石,简直少得可怜。
“我押罗曼赢!二十块上品仙石。”
一个沉稳而富有磁性的声音,传了过来。
大家立刻抬头寻找这个傻子,一个面孔白皙如玉一般的青年修士,手中拿着一个储物袋子,重重地放在了代表罗曼获胜的那边。
而他的左肩膀之上,站着一只浑身火红,似鸟非鸟,似鸡非鸡的宠物。
这修士的脸型,只能称得上过得去,但是白玉一般的肌肤和竖琴一般的声音,让这修士的魅力值大为增加。
这也是天地灵根融合之后,在外形上,最让老钱感到满意的,就是这两点。
俗话说得好,一白遮百丑吗,自己现在至少也算小半个美男子了。
“哈哈,买罗曼获胜的赔率,是一赔三,这种好事不干,这才是真正的傻子哈。”
老钱像一群傻子一样着他们。
“肉鸡!”
他们更是像白痴一样着老钱。
“停止下注,开斗!”
罗曼的蟋蟀,浑身黑色,通体布满了蓝色的斑点。
两猛地扑在了一起,但是,这一回,黄毛拖肚蟋蟀的对手,黑色蓝斑蟋蟀,并没有在关键时刻出现畏缩和失误。
而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战斗之后,三天以来,一直百战百胜,雄赳,气昂昂的黄毛拖肚蟋,已经处于明显的下风。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将赌注压在罗曼获胜的修士们,商人们,一个个大惊失色。
“哈哈,这群笨蛋,那是因为阿丑我不再瞪眼睛了呗。”
阿丑得意地向钱幸脑子传音。
那只黄毛拖肚蟋蟀,之所以百战百胜,全是因为阿丑大人我,向它的对手瞪眼的缘故。